顶点小说网 > 北美洲再造中华 > 第94章 猎熊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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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灰熊,将其猎杀,这是豹闪闪出于神猎营冠军猎手的骄傲与自信而做出的决定。

    对于郑克殷而言,在前往句芒山上潮青部各社作客的路上遇上灰熊,非但不是阻碍,反而是一件大吉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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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若他们成功猎杀掉这头熊,并将尸体带到山上,必会让潮青部各社认识到郑克殷与其殖民司之强大!

    熊是扶桑大地体形最大的动物,那么杀熊的人便是扶桑大地上最强大的人,这是非常简单粗暴的道理,各族番人大概真的便是这么想的。

    前几天的河间地之战中,便有几名番人勇士戴上熊爪作为护符,显然也是为了展现其勇武与能耐。

    “不过闪闪,”郑克殷说道,“我希望能保住熊的全尸,能做到吗?”

    “稳当!”豹闪闪自信地用汉语说道。

    接下来众人很快讨论出作战计划并马上执行。

    这片河畔林地距离山坡较远,考察队的一众骑兵只要点燃火把包围林地,灰熊便将无路可退,更回不到其所居住的山洞之中。

    考虑到骑马在林中行动不便,郑克殷、豹闪闪、毛兴、几名番人以及骑兵队中善射之人都下了马,在豹闪闪的带领下闯进由杉树、柳树、梧桐、怒王松等高大乔木组成的林中。

    白杨河潺潺流动的声音仍然可以听见,郑克殷拔出剑来,清理掉一些挡路的枝叶,而后豹闪闪忽然小步跑起,大概是她察觉到那头灰熊已在移动!

    “这里!”豹闪闪似乎不太习惯带队狩猎,喊声中带点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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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如何,郑克殷等人踩过地上的枝叶和泥土迅捷地奔跑着,蔡卓谷和其他几名番人打算绕后,便分头行动,最终郑克殷、豹闪闪和毛兴三人终于见到了也同样在跑动着的那头巨大的灰熊!

    在森林中看见熊是真的会肉眼感觉到其庞大,仿佛匍匐的巨人。

    但若是灰熊双脚站立,人们反而会觉得它很萌很可爱。这自然也是因为其毛色较浅,多呈棕灰色,不像黑熊那般可怕。

    豹闪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取下了弓箭并完成张弓搭箭的动作,但那头灰熊既是足够警觉和警惕,便箭步爬至树木的背后,使豹闪闪射出的一箭擦过树皮而射空!

    “好家伙……”郑克殷都忍不住惊叹。

    “这是一头公熊,”豹闪闪说道,“它没有帮幼崽觅食的责任,应当是独居的,我们不必担心它有同伴。”

    郑克殷也已经握好了手铳,又命令毛兴拿好剑,三人小心地将灰熊包围,但不要轻易进入其扑击范围。

    要知道灰熊的奔跑速度最快可以达到五十公里每小时以上,并不比山狮和马差多少!

    他们也已经听到了那头灰熊愤怒的沉吟。

    郑克殷知道熊是很聪明的动物,动物园中与人类长期共处的熊甚至能通过身体语言来表达需要、吸引人类投喂食物。

    现在他们的猎物很可能是在耐心等待着他们的靠近。

    但蔡卓谷等绕后包抄的番人此时派上了用场——他们从另一个方向吸引了灰熊的注意,使灰熊离开掩体。

    毕竟蔡卓谷等人能从另一个方向朝它射击,它继续躲在树的后方已经没有意义了。

    而它这一走出,豹闪闪便马上逮住机会,只听一声霹雳一声惊弦,飞矢嗖地迅速刺破空气,尽管灰熊有意起立侧身,但钢头箭矢还是插进其胳膊!

    这令它苦痛地吟叫起来,但它只是受伤,却基本没有影响行动能力,它反而发疯式地开始来回踱步,似乎在决定着要往哪头攻击!

    那头的几名番人的射击也因而无一击中!

    “再来!”豹闪闪大喊一声,又一箭扎进灰熊的后腿,郑克殷可以清晰看见血液溅出!

    而这一击直接帮助灰熊确定了攻击方向,它开始不顾身上的伤痛径直朝豹闪闪而来!

    豹闪闪也果然是经验丰富的猎手,几步后退,一个转身,便绕过一棵树,而此时毛兴持剑杀出,成功吸引了灰熊的注意!

    郑克殷则开始瞄准灰熊,只见灰熊面对着毛兴,再一次站立起来,似乎是在表现其体形之高大与熊爪之巨大从而吓倒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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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这样一来也极大地方便了郑克殷的瞄准——他既是有意保其全尸,便特地瞄准灰熊的颈部,没有任何犹豫,直接开枪!

    只听“啪”的一声巨响,灰熊脖子溅出鲜血;同时侧面也有一枝钢头箭飞嗖而来扎进灰熊侧脸!

    这两下攻击,终于使灰熊痛苦地长吟并轰然倒地!

    在所有人反应过来以前,豹闪闪已经手握短剑忽然出现。

    这把精钢短剑是郑克殷命人特地给她打造的,对于冠军猎手而言乃是非常实用的武器。

    只见豹闪闪几个箭步上前,跃至颤抖着的灰熊侧边,一剑精准地插进其脖子,灰熊便彻底不再动弹。

    郑克殷、毛兴等人都松一口气。有惊无险地,他们还是杀掉了这头熊。

    “太棒了!”那头包抄的番人欢呼着凑近前来,郑克殷和毛兴也走了过去。

    “我们带着它走吧,这是我们给山上诸番社展现勇武的最佳证据。”郑克殷说道。

    毛兴有些犯难,“可是大人,这头熊我看可能有七八个人那么重,我们很难带得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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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克殷也想到了这个难点,在进入林地的同时就已经开动脑筋在思考着了。

    “绑起来,用马拖在地上走,慢慢挪上山去。”郑克殷选择了相对最靠谱的方案。

    当然这样一来,上山会更加费劲费时,队伍抵达山上一片相对开阔平坦的草坡上时,天色已经暗了下去,只剩一点夕阳的余光。

    若是按照澳龙、苗蠖等番人的习惯,成功猎杀大型动物之后必会当场剥皮拆骨,方便携带。但一头基本完整的熊尸能够带来的视觉冲击力可是七零八碎的各个部位所不能相比的。

    他们所来到的小型坡谷,恰是一座番社的所在地,以至于有些人鬼鬼祟祟地小心靠近。

    “是高善社的人吧?”郑克殷朗声喊道。

    “没错……”有声线相对较为苍老的人用潮青口音回答道,“你们这是……杀了头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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