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 宋渊欢之 > 第一百六十七章番麦生长
    </br>一阵焦香味传出屋外。

    正在把今天的情况做个记录的阿弟默默叹了口气。

    最近他们已经吃了番麦爆米花、素炒番麦、番麦糊糊、番麦饼、番麦饼里放菜丁,等等。

    不知是不是他的幻觉,他总觉得他更衣的时候都是一股番麦味。

    阿弟打了个颤,把浮现的“恐惧”情绪压下,先做正事。

    长留村的里正听了傅渊之和阿弟的请求,没过多久就召集村里的各户当家人开了个短会。

    众人反应不一。

    直接给一块地不实际,还得开荒,这不是傅渊之他们想要的。

    所以这就得用现成的耕地。

    地方虽要得不大,但是大多数村民并不是很乐意把自己的耕地挪出来一些,其中不富裕的人家占多数。

    况且,对方还是两个外乡人,虽说有功名在身,但人家的根不是长留村,且不会久待,所以这也就更没什么人乐意。

    里正得到了大家的回复,转头就把自己的地借给了傅渊之他们,以他的地位和家底,借出一块长三丈宽一丈一左右的耕地还是可以的。

    不过,里正有条件,就是让傅渊之这个举人当他家孙子的临时先生。

    村里其他人虽然对能考上功名的读书人很眼馋,但多数还算有自知之明,不会有不符合自身情况的幻想。

    当然这并不代表以后就不会,如今村里已经有小半部分人开始存钱准备让下下一代有进学堂的资本。

    一代一代积累下来,总能越来越好。

    在没解决温饱的前提下,想要供出一个吞金兽那是不可能的。

    那块地距离高家不是特别远,走上半刻钟的时间就差不多了。

    阿弟花了一文钱同高叔买了七两的番麦种子。

    有高叔这个技术指导在一旁免费指导,他的困难度直线下降。

    八月份的天气很热,少雨,泥土湿度不高。

    高叔就让阿弟把种子先泡了两天水。

    待番麦种子发了芽再放进挖好的塘(小坑)里,大约三寸深,再盖上一层薄薄的土,以免泥土过重压住它,反而不能破土而出,最后浇水就静待番麦发芽破土。

    苗期:

    第三天,破土。

    第七天,胚部发芽幼苗,两片叶子,出土约一寸。

    第十天,幼苗生长高度约为三寸。

    拔节期:

    第二十天,番麦进入了三叶期。

    三叶期是番麦一生中的第一个转折点。

    这时候可以间苗、定苗。

    间苗、定苗是确定密度的关键环节。

    这里就要用到了高叔的口诀。

    另外留苗的时候还得多留五分之二,以防备损耗。

    第二十七天,番麦从自养生活,转向异养生活,(种子营养消耗殆尽。)

    第四十五天,玉米已经能长到十到十二寸左右的高度。

    第五十五天,除杂草,否则杂草吸收走更多的营养,不利于番麦的生长。

    第六十二天,经过两个多月的生长,番麦已经长到了差不多三尺高。

    第七十天,番麦进入另一个重要节点。

    穗期阶段:

    穗期是指番麦从拔节到雄穗开花。

    也称营养生长和生殖生长并进阶段。

    第九十天,番麦到了开花季节。

    雄蕊开花(散粉)会稍微早于雌蕊开花。

    雄穗在开花的第5天到第8天时间里能产生非常多的花粉粒。

    番麦的花粉很小很轻,有点微风,成熟的花粉撒落,就会给长在同一株上或其他周边植株上的雌蕊授粉。

    第一百零五天,阿弟的玉米种植宣布失败。

    如今已经进入十二月,天气寒冷,玉米根本不能灌浆。

    如果有温度计的话就能够知道,灌浆期的温度要求是在二十度至二十四度左右。

    而冬季的温度如何能让它继续生长下去。

    所以记录本的最后一页写上了四个字,结果失败。

    不过,阿弟还是觉得第二季的番麦可以种植,只是时间得提前。

    时间过得飞快,已经步入了腊月二十四。

    腊月二十四为灶君诞。

    这里的人认为这日祭拜灶君是欢送灶君返回天庭,敬请多多保佑人间之意,因此本地又称此节为“送灶”或“谢灶”。

    拜祭还要敬献饴糖,目的是让灶君爷“上天言好事,下地保平安”。

    傅渊之今日不用去里正家教导里正孙子,所以就把里正昨日送的红纸拿出来。

    入乡随俗,傅渊之把红纸上写下“定福灶君”四个字,宋欢等墨迹干了后就把它贴在了灶壁上,作为灶君神位。

    今日家家户户都要换灶君,神位贴上新写的定福灶君字样,等到了戌时中,各家各户的女主人这才开始拜谢灶君。

    因为宋欢四人目前打算未来一段时间都会借住在长留村,天一冷,高叔一家就去隔壁和他大哥一家挤一挤住下了。

    村里没有多余的空置房,高叔也想挣点房租费,就这么安排了。

    他们挤挤无所谓,钱到手才是正理。

    宋欢四人的吃食都是跟村里人买的,一是便宜,二是方便。

    高叔媳妇儿端着一碗自己做的腌菜拿过来。

    这时宋欢在厨房里准备做吃食,今天她终于是放过了番麦。

    宋欢抬眼就看到了高叔媳妇儿,扬起微笑,喊道,“婶儿来啦?”

    高叔媳妇儿姓康,五官深邃严肃,不过她只是看着凶而已,其实非常心细,心底软得很。

    前两天她见阿弟打了几个喷嚏,后脚就端来了热姜水,说是给家里孩子煮的,还有得剩就端过来让她们喝,驱驱寒气。

    对面一大家子哪里能够说有剩?

    还不是特地留出来的。

    宋欢对这个长辈很尊敬,直接放下手中的活,热情迎了上去,“婶儿怎么不多穿点,不然高叔可心疼了!”

    康氏冰封一般的严肃神情一瞬间的融化,面上拉出不常有的带着些僵硬的慈祥表情,“你这孩子,净说些不着调的话。”

    “今天是要祭拜灶君,这事儿可马虎不得,我们平常百姓做得最多的就是腌菜,拿来祭拜也算是给灶君一个念想。”

    宋欢掩盖住笑意,很严肃地接过来,“多亏了婶儿的记挂,我们这做小辈的,没有长辈在旁还真是很多事情都干不顺。对了,您稍等我会儿,我也有个东西给您。”

    宋欢不一会儿就把颜六买回来的饴糖拿了出来,说道,“上次兄长一个没注意让那卖糖的老板给坑了,一下子买太多,我们也吃不了这么多,婶儿带回去让几个弟弟妹妹们帮忙分担些。”

    糖可是好东西。

    若是放平日她是一定不会要的。

    可不好就不好在家里已经没糖了,祭拜灶君必不可少的一样供品就是它。

    康氏也是很少接收别人的好意,且对方还是个小辈,有些黑黄的两颊快速飞过一抹红色,只有些结巴地说道,“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下次再要买糖,让你高叔带着去,保准不让那黑心的老板坑了!”

    宋欢笑眯着眼,甜甜应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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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