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 道巡天下 > 第四百六十章 天地惊变5道巡天下
    真犼不愧为太古凶兽,其刚一出现便天地色变。

    只见他大嘴一张,犹如抽风机一般,无数混沌之气快速进入其口中,连那淡黑色的混沌结界也尽数被其吞入腹中。

    做完这一切后,只见其打了个饱嗝,接着便将一双兽目转向了我们,仿佛在审视一堆美味的猎物般!

    此时我如热锅上的蚂蚁般,拼命的催动着请神咒,希望早点将那三清祖师请下来,而在这段时间里,只能靠老钟胖子和飞雪等人撑着了。

    真犼的强大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就在小玲刚举起万仙令,准备启动万仙大阵时,只见那畜生是突然张大了嘴巴,猛的一吸,接着数十个法力不济的仙家便现出了真身,被其一口吞入腹中。

    他的那张大嘴仿佛连接着另一个空间般,每次张开,都会有一两名仙家被其吞入腹中,然而却并没有任何反应,仿佛他吃的并不是拥有成百上千年道行仙的家,而是一碟碟开胃小菜般。

    见此一幕,我们众人都知道,不能让他再这么吃下去了,否则不等这万仙大阵结成,所有仙家都会被他吃光的!

    此刻只见老钟满脸不舍的朝着正在努力维持大阵的飞雪处看了一眼,接着便猛的一咬牙,拿出了龙虎印,将其深深的印在了自己的胸膛上。

    “混沌之体,化为阴阳,八门遁甲,神在此方,第八门,死门,开。”

    咔嚓碎裂之声响起,老钟胸前的龙虎印猛的碎裂了开来,紧接着一只龙魂和一只虎魂猛的从印中穿了出来,直接钻入了老钟的体内。

    一瞬间,老钟体内的大部分血液尽数蒸干,化为一龙一虎两头虚影,而在那龙虎虚影的映射下,老钟则如杀神降临般手提噬魂刀,气势汹汹的便朝着真犼冲了过去。

    眨眼之间,老钟便冲到了巨兽面前,手起刀落,龙魂和虎魂尽数融入了刀中,然而就是这么惊天动地的一刀落在那巨兽身上,竟然连皮都没有擦破一点。

    只听哐啷一声,刀断了,而老钟也因为力竭而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从始至终那真犼都没有正眼看过老钟,只是不断的张嘴吞噬着一个个仙家,而就在胖子也打算舍身赴死,跟这畜生拼了的时候,突然一阵皮鞋落地声,传入了我们耳中。

    在这么嘈杂的环境中,别说是人的脚步声了,即使是敲锣打鼓,别人也不一定能听的到,然而这脚步声似乎有魔力一样,每一下似乎都踏在我们心上一般,让我们打心底里产生一种无力感。

    就在我们还在四处张望那脚步声的来源时,只见那一直从容淡定的真犼突然犹如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般,望着他身前处,我们旁边的一个身穿白色西服的青年人,用满是惊恐和不可思议的口气,对着那青年人问道:“为,为什么你敢出现在这里,今天是天变之日,即使以你的法眼也看不到今日之后的未来走向,难道你就不怕他们三个,联手来对付你吗?”

    见到真犼这副模样,我们这才注意到身旁这身穿白色西服的青年男子。

    只见他听完真犼的话后,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般,是仰头大笑,接着用满是戏虐的口气对其回道:“兽王啊,兽王,你还真是天真呢。

    难怪你当初能被鸿钧利用,举全族之力帮人族灭神。

    如今这世界已经被我操纵着进入了万法末年,他们三个想进来,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只要他们三个来不了,其他蝼蚁来多少,我又有何惧啊!”

    听了那白衣青年的话后,真犼是乎想明白了什么,接着惊疑不定的望着他道:“你早就知道我会在今天复活,所以一直跟着我的分身,就是为了今天杀我。”

    那白衣青年呵呵一笑道:“看来你也不算太笨,但就是有些后知后觉了。

    杀你只是顺手而已,如今已是万法末年,我要趁着这次天变的机会,再次修改天道,拨乱反正,还这世界一个朗朗乾坤。”

    说罢,只见那青年人反手一弹,一道布满金色符文的黑色雷光一下便洞穿了真犼身体,最后其在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中被黑金两色火焰烧成了灰烬。

    见到刚才几乎将我们逼入绝境的真犼,一瞬间便被这青年男子给抹杀了。

    这一刻,我们所有人的额头都冒出了冷汗。

    轻描淡写的一击抹杀了真犼之后,那青年男子皱着眉头看了看我们,接着低声自语道:“未来我所掌握的世界中,不再有鬼神之流,你们这些玩具也没有作用了,还是去死吧。”

    说罢,其再次一挥手,便想将我们全部抹杀,然而就在此刻,我积蓄已久的请神咒终于发挥了效用。

    只见三道青光闪过,紧接着三个青衫老者便挡在我们身前。

    众人在见到这三位老者之后,皆是惊喜交加,特别是马家一众仙家,在看到那个骑着黑牛的老者后,顿时集体下拜,口中高呼拜见教主。

    见这三位大佬终于出现了,我是轻松了一口气,而那白衣青年依旧是那副淡然的模样,只听其语气略带调侃的对着这三位说道:“你们还真胆大啊,天变之日也敢应召下凡,你们真以为我不敢杀你们?”

    那青年男子的话仿佛惊雷一般炸响在我们众人心间,要知道眼前这三位可不是别人,是道教的祖师三清,近乎于传说级别的存在,杀他们,这人可真会开玩笑!

    然而对于这青年男子的狂妄之语,三清祖师却并没有反驳,只见那骑着青牛满面白须的太上老君上前一步,对着那青年男子笑呵呵的说道:“命运,时隔三日,当刮目相看,我们也有十几万年没见面了,你一见面便出这种狂言,看来你这心魔还没有去除啊。”

    老君的这番话彻底将这白衣青年给激怒了,只见其翻手一弹,刚刚斩杀真犼那种闪电再次出现,直朝着太上老君便射了过去。

    见此一幕,老君也不敢托大,连忙屈指一弹,一个巴掌大小的八卦小鼎便凭空出现,迎着那闪电边便撞了过去。

    只听轰隆一声,小鼎被撞开,那闪电暗淡了许多但却依旧趋势不减的朝着老君射去。

    千钧一发之际,只见一只将手负于身后的元始天尊突然从怀中掏出了一个巴掌大小的布幡,这才挡下了的那道闪电。

    此一番交手,高下立判,而那白衣青年见到自己一击却并未伤敌,顿时便恼羞成怒,手一翻,取出一支毛笔便打算再次施展手段。

    这一次,老君等人再也不敢托大,老君连忙召回了八卦炉,而元始天尊也将盘古幡变为了幡旗模样。

    而至于我们的教主,则直接取出了他最引以为豪的诛仙四剑,摆出了诛仙剑阵又命令东北群仙布下了万仙大阵。

    眼看大战将至,我连忙带着胖子小玲,拖着已经奄奄一息的老钟,朝远处跑去。

    由于飞雪在万仙阵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因此我们不得不将她一个人留下。

    而就在我们远遁之时,突然一道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师傅,快将那还魂丹服下,耶和华已经封锁了外界的通道,一切已经准备就绪了!”

    听这声音,应该是太上老君传来的,但他说这话到底什么意思,那还魂丹指的是什么,难道是地藏王菩萨送我的那颗珠子?

    记得菩萨曾跟我说过,危机时刻可将那颗珠子吞掉。

    我回头看了一眼,那白衣青年的状况,仅这一眼便将我吓得差点魂飞魄散。

    此时三清祖师三人联手,几乎是法宝尽出却依旧是连连后退,不用看也知道,根本撑不了几个回合,而一旦他们被收拾了,下一个便轮到我们了。

    想到此处,我再也没有丝毫犹豫,直接便一张嘴,将那红色珠子吞了下去。

    灵光一闪,狂风呼过,当我再次睁开眼时,我已经不再是我了。

    此时此刻我终于明白,为何自己第一次到地方便认识上古神字,更明白了在那三生石前,自己为何看不到自己的前世和后世。

    原来我根本不是一个人,只不过是另一个人的魂魄而已,而那个人的名字,叫鸿钧。

    很久很久以前,人族受万族欺压,受万族而食,直到后来有一天,人族崛起的三名绝顶强者,打破了人族的命,使人成为万物之主。

    这些人便是鸿钧老主,大日如来和上帝耶和华。

    这三名绝顶强者发现了,冥冥之中自有主宰,而这主宰却并不偏向人类。

    得知了这一点,让他们三人是寝食难安,正所谓大道50,天衍49,众生皆争这一线生机,即使这冥冥中的主宰,也并不是全知全能,而这一线生机便是这天变之日。

    数万年前,鸿钧老祖有了一个想法,他想趁下次天变之日,联合三人之力,彻底封印命运,让人族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

    于是他斩断了自己的一部分魂魄,助其进入轮回,经过万年的谋划,最终有了今日之举。

    等我想明白了这一切之后,突然一股强大的魂念从天边射进了我的身体,这一刻,我已经不再是我了,而在我旁边的胖子,只见其胸口处的那颗佛骨也猛的如太阳般的熊熊燃烧了起来,紧接着下一刻,阵阵佛光从其体内不断的涌出,这一刻的胖子,也不再是胖子了。

    连翻的激变皆被命运看在了眼中,此时他即使再傻也想明白了自己中了圈套。

    此刻他再无心恋战,几掌打出逼退了老君等人,接着其便连忙向虚空中遁去。

    还没等其遁入虚空,一柄长矛便凌空刺了过去,命运之矛,朗基努斯之枪。

    此刻胖子头顶日轮,周身佛光刺目,缓缓的与我成犄角之势将命运死死地拦在了中间,而在我们的上空又出现了一个手拿长枪,身披银甲的金发帅哥,正是上帝耶稣华。

    见到这一幕后,命运哪里不知道,今日自己是决难在逃出去了。

    看着越逼越近的我们三人,其犹豫了一下,最终猛的一掌拍在了自己的额头上。

    伴随着点点金光洒落,其再次变为最原始的天道法则四处飘散,而对于这一幕,我们三人也早有预料,可能几十万年后,命运会再次复活,但至少这几十万年里,人族的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

    一年之后,我和小玲带着我们刚满一岁的女儿,准备回家看看我老爸老妈,而胖子也带着重生的小月准备跟我们一起回家谈谈结婚的事了。

    老钟和飞雪依旧做着老本行,现在已经成江湖上人人羡慕的神雕侠侣,而崔哥等人也都被我施展手段还阳和老婆孩子热炕头了。

    至此以后,我和小玲过上了平平淡淡的生活,偶尔我也会神魂出游,道巡天下,谁让哥是神仙呢。

    这就是我的故事,你们觉得怎么样!

    剧终

    </br>

    </br>